喉痛靈顆粒

  • 批準文號:

    國藥準字Z43020360

  • 產品類別:

    中藥

  • 規格:

    每袋重5g(相當原生藥15.5g);每袋重10g(相當原生藥31g)

  • 生產地址:

    湖南省漣源市回春堂路1號

  • 批準日期:

    2014-12-15

  • 藥品本位碼:

    86904968000372;86904968000365

  • 藥品本位碼備注:

    86904968000372[每袋重10g(相當原生藥31g)];86904968000365[每袋重5g(相當原生藥15.5g)]

  • 【品牌】

    【類型】

    OTC甲類

    【醫保】

    非醫保

    【外用藥】

    【有效期】

    24個月

    【國家/地區】

    國產

    【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】

    【兒童用藥】

    【老人用藥】

    【特殊人群用藥】

    【適宜人群】

    【不適宜人群】

    【藥物相互作用】

    1.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溫補性中成藥。
    2.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
    【藥物過量】

    【藥物毒理】

   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
    【藥理作用】

    【藥代動力學】

   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
  • 清熱,解毒,消炎,利咽喉。用于咽喉炎,感冒發熱,上呼吸道炎。

  • 尚不明確。

  • 咽喉炎,感冒,上呼吸道炎,扁桃體炎,流行性感冒,咽喉炎

  • 1.忌辛辣、魚腥食物。
    2.孕婦、糖尿病患者禁用。

  • 1.忌辛辣、魚腥食物。
    2.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溫補性中成藥。
    3.不適用于外感風寒之咽喉痛者。
    4.糖尿病患者慎用。
    5.服藥三天后癥狀無改善,或出現高熱等其他癥狀,應去醫院就診。
    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。
    7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    8.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    9.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。
    10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    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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